台灣加熱菸法規現況與合規指引
台灣加熱菸的法定地位
根據《菸害防制法》,加熱菸被歸類為「指定菸品」,需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後,才可製造、輸入、販售。目前(2025年)市面上合法販售的加熱菸品牌有限,且僅限於通過審查的產品。
未經審查的加熱菸產品,包括網路代購、水貨等,皆屬違法,不得販售或輸入。消費者購買時應認明合法標示,避免觸法。
使用與販售限制
加熱菸的使用場所與傳統香菸相同,適用《菸害防制法》的禁菸規定,包括室內公共場所、工作場所、大眾運輸工具等全面禁止使用。此外,加熱菸不得販售給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,且不得以網路、郵購等方式販售。
廣告促銷也受到嚴格限制,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加熱菸為「減害」或「無害」產品。業者需遵守相關規範,否則將面臨罰鍰。
- 加熱菸屬指定菸品,需審查通過。
- 禁菸場所同樣禁止使用加熱菸。
- 禁止廣告與促銷,不得宣稱減害。
